关于表彰奖励2010-2011年度清远市社会科学界先进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
|
清远市人民政府文件
清府〔2012〕6号
|
关于表彰奖励2010-2011年度清远市社会科学界先进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,各直属机构:
在2010-2011年工作中,全市社科界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,认真贯彻落实“双百”方针,坚持“二为”方向,围绕市委和市政府中心工作,充分发挥学会的桥梁纽带、组织协调、理论研讨、科普宣传等作用,促进了我市社会科学事业的不断发展,涌现出一批先进学会和先进个人。
为总结经验,表彰鼓励先进,充分发挥先进学会和先进个人的模范带头作用,更好地推动学会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,开拓学会工作新局面,市政府决定,对清远市企业家协会等23个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为社会科学界先进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;陈修飞等38位同志为社会科学界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,戒骄戒躁、锐意进取,在新的一年里,为繁荣和发展我市的哲学社会科学事业,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围绕富民强市、幸福清远的新目标,为全面实施“桥头堡”战略,进一步加快转型升级,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二次新跨越贡献智慧和力量。
附件:1.2010-2011年度清远市社会科学界先进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名单
2.2010-2011年度清远市社会科学界先进工作者名单
二○一二年一月十三日
附件1:
2010-2011年度清远市社会科学界先进学会
(协会、研究会)名单
清远市企业家协会
清远市集邮协会
清远市旅游协会
清远市审计学会
清远市统计学会
清远市律师协会
清远市税务学会
清远市财政学会
清远市档案学会
清远市地方税收研究会
清远供电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
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瑶壮文化艺术研究所
阳山韩愈研究会
阳山县计划生育协会
连州市旅游协会
连州市刘禹锡学术研究会
英德市奇石协会
英德市地方税收研究会
佛冈县地方税收研究会
清新县教学研究会
清远市清城区旅游协会
连南瑶族自治县会计学会
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学会
附件2:
2010-2011年度清远市社会科学界先进工作者名单
(排名不分先后)
|
陈修飞 |
清远市大中专学校文学社团联合会主席 |
|
成艳艳(女) |
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专职干事 |
|
廖永坚 |
清远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 |
|
周 敏(女) |
清远礼仪文化交流协会会长 |
|
尹伟波 |
清远市档案学会秘书长 |
|
何志强 |
清远市老区建设促进会常务副会长 |
|
邓文胜 |
清远供电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常务理事 |
|
何绍奇 |
清远市公路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副会长 |
|
雷玉春 |
清远市旅游协会会长 |
|
郭智伟 |
清远市集邮协会秘书长 |
|
李翠华(女) |
清远市教育学会理事 |
|
钟荣信 |
清远市会计学会专职干事 |
|
张定东 |
清远市统计学会常务理事 |
|
李 坚 |
清远市审计学会副秘书长 |
|
郝志华 |
清远市税务学会常务理事 |
|
陈坚信 |
清远市地方税收研究会会长 |
|
罗梅春 |
清远市水利水电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 |
|
苏成柏 |
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处长 |
|
张万英(女) |
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健心园心理协会顾问 |
|
谢国球 |
佛冈县史志办公室主任 |
|
曹榕村 |
佛冈县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 |
|
陈世定 |
中共佛冈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、分管社科工作干事 |
|
罗爱珍(女) |
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学会秘书长 |
|
刘锟良 |
中共清城区委宣传部理论宣传办公室主任、分管社科工作干事 |
|
李织明 |
阳山韩愈研究会秘书长 |
|
陈志华 |
中共阳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、分管社科工作领导 |
|
李小林 |
中共连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、分管社科工作领导 |
|
何多胜 |
连州市盆景赏石协会会长 |
|
何光辉 |
连南瑶族自治县税务学会副秘书长 |
|
房玉兰(女) |
中共连南瑶族自治县委宣传部理论宣传股副股长、分管社科工作干事 |
|
尤国兴 |
清新县税务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|
|
周建生 |
中共清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、分管社科工作领导 |
|
丘成炽 |
英德市地方税收研究会会长 |
|
朱章友 |
英德市奇石协会会长 |
|
熊成帆 |
中共英德市委宣传部理论宣传组组长、分管社科工作干事 |
|
李雪琼(女) |
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学会秘书长 |
|
吴世日 |
中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、县社科联主席 |
|
李洪兰(女) |
清远经济开发区办公室副主任、分管社科工作领导 |
主题词:社会科学 表彰 决定
|
抄送:市委各部委办,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市政协办公室,
市纪委,清远军分区,市法院,市检察院,各人民团体,各新闻单位,中央、省驻清单位。 |
|
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月19日印发 |

返回顶部

